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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能選擇避孕的權利得來不易,常受法律、宗教、科技和社會文化的影響,中世紀歐洲在基督教會的影響下,避孕被視為違反自然法則,禁止並受到懲罰。川普上個任期反對計劃生育和墮胎,對生育自由和避孕權的保障構成了挑戰,美國的避孕革命歷史在現在這個時間點特別值得回顧。
美國20世紀初兩位美國生育控制運動的領袖瑪格麗特·桑格(Margaret Sanger)和瑪麗·韋爾·丹尼特(Mary Ware Dennett)雖然共同目標是推進避孕權,但她們的理念與策略卻截然不同。瑪格麗特·桑格專注於直接行動,例如開設避孕診所以及成立「計劃生育聯盟」(Planned Parenthood),她認為宣傳與挑戰法律是推動變革的關鍵。瑪麗·韋爾·丹尼特則主張通過法律改革來實現避孕權的合法化,並在華盛頓進行長期遊說。她致力於通過公開信息和性教育推廣避孕,並堅持這些知識應自由流通,而不應限於專業人士。這兩位意見領袖對於生殖自主權及避孕權在美國應該以何種方式實現,持有截然不同的願景。
生育的主權: 女性的避孕革命